“383”方案“牵一发动全身” 地方融资活动透明度需提高
文 / 尚桑
2013-10-31 16:05:11
来源:亚汇网
目前,除了国研中心提交的“383方案”的财税改革方案,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部财科所均向三中全会提交了报告。
昨日(10月30日),财政部财科所有关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目前报告已提交至决策层,“至于大会采纳多少不便猜测,但最终方案会很快公布”。据记者了解,在已公开的财税改革方案中,上收部分事权、稳地地方财源是核心问题。
财税改革方向/
近日,国研中心公布的“383方案”改革路线图备受瞩目。该方案的制定由国研中心主任李伟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刘鹤担纲领衔,后者被认为是中国新一轮经济改革方案的起草者,其提出的包括“财税”在内八个重点领域的改革受到业界普遍关注。
“383方案”将当前财政体制问题归为政府事权不清、收支结构不合理、地方债风险突出,强调以优先调整事权、带动财力重新配置为重点,启动新一轮财税改革。方案提出,以事权合理划分重新确定财力配置。将基础养老金、司法体系、食品药品安全、边防、海域、跨地区流域管理等划为中央事权。这或意味着在处理中央和地方关系上,准备走中央继续收权道路。
分税制实施以来,尤其是近年,中央与地方财力和支出责任不匹配现象加剧。虽然我国财税体制也进行过调整,但未能解决财权与事权的矛盾。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朝才表示,目前财力与支出责任不相匹配的矛盾很突出,中央应该上收部分公共服务的职责,“不能让所有的地方政府都一味地去抓工业、抓发展,对地方政府而言,财政体制应该要营造更公平的环境”。
此前,关于分税制的走向,中央的文件表述从 “财权与事权相匹配”,逐渐演变成现在通行的“财力与支出责任相匹配”。记者从财税界了解到,未来财税改革的方向是,在分税制大的前提下,适当提高地方政府在部分共享税中的分成比重,增加中央财政支出项目范围。
财政部长楼继伟曾公开表示,财税改革需要调整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划分,尤其要上收部分地方的事权,其中包括养老、社保等事项。有接近决策层人士评述,这跟楼继伟的主张有颇多相似之处,楼继伟担任此了次财税改革小组组长。
天津财经大学财政科学首席教授李炜光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财税改革是未来重头戏,营改增实际上进一步上收了财权,但有些事权还是留给地方,造成财税体制的严重不匹配。“目前中央和地方承担的公共责任还没有明确,待厘清后,才好解决财权和事权的匹配问题,这还涉及到政府职能的改革。”
“383方案”也提到,优化收支结构,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增强中长期财政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稳定地方财源/
由于涉及到地方财政问题,地方债也是影响改革的重要因素。自8月1日开始的地方债审计工作,目前已渐入尾声,十几万亿级地方债规模受到各界关注。在土地财政日益紧张的背景下,如何解决地方债、稳定地方财源也是智囊机构在财税改革中权衡的问题。
财政部财科所金融研究室主任赵全厚指出,稳定地方财源考虑的思路是适度下放财权给地方,建立完善的房产税、消费税体系,为地方政府培育财源。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三中全会的方案肯定要解决地方财源问题,尤其是营改增后,作为地方的主要营业税上收中央,而目前靠补贴和转移支付难以持续。
据她介绍,官方很早前就开始论证调研如何给予地方政府稳定的财源,该项议题可能成为三中全会的一个重要改革方向。
由于地方财源涉及到财税改革,这也成为各智囊报告的重要内容,其中房产税成为焦点问题之一,尤其是在地方财源紧张的情况下。不少智囊机构及高校学者认为,房产税改革试点扩容是大势所趋。
财政部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此前也多次表示,要积极扩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范围,这有利于把地方政府主要注意力,引导到按市场经济要求优化本地投资环境和公共服务上面,形成地方政府行为与经济发展、市场机制不断完善的良性互动长效机制。
“383方案”也提出,要积极推进以房产税和消费税为主的地方主体税建设。加快建立不动产登记制度。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一定过渡期后全面推开,并明确为区县级政府主体税。
在消费税方面,“383方案”称按消费地原则将国内消费税划为地方税,由生产环节改为零售环节征收,同时将车辆购置税划归地方税。倪红日此前透露,“383方案”提出的消费税改革方向得到官方认可,目前包括地方政府以及高校等至少10个课题组对此进行论证。
另外,“383方案”还提到规范地方发债制度,明确地方政府债务主体,提高地方融资活动透明度,“开前门、堵后门”,扩大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范围,并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
统筹县域沿海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区实质是促进县域沿海城乡要素流动,消除城乡对立和分割,实现城乡互补融合、协调发展和共同繁荣。近年来,江苏赣榆县按照“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新镇区新社区集中、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思路,强力推进城乡统筹,置身于此的金融部门获得了双方互动多赢,主要表现:
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成为主流,实现了土地、金融等各生产要素的有效配置。加大园区经济投入,先后共投入贷款近12亿元,培育赣榆县出口泥鳅出口示范区,以海水养殖为主的海湾现代渔业产业园,以蔬菜、果品、观光农业为主的农业产业园。支持重点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投入40000万元支持东温庄水库工程项目;投入115800万元,支持赣榆港区6000亩物流园区路网、堆尝货运信息中心等工程。2013年1至7月,为城乡安居工程建设投入资金492000万元;投入30000万元,支持以成片林建设为核心,突出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尝试采用BOT、BT融资模式,近年来运作城乡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资金18.3亿元,苏海公司发行10亿元企业债券。
农村不断变化的金融需求
在统筹城乡背景下,赣榆城镇金融投资需求旺盛、农村金融需求抑制的非均衡状态得到较大改变,农村金融投资需求受到极大刺激,由以前单一的保障性金融需求转变为多元化的发展性金融需求。
随着土地规模集约经营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不断发展,基于公司、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的规模化生产、机械化作业的生产方式变革,需要大额农业贷款、农业机具租赁、农业生产保险、结算支付等金融服务,农村生产性金融被有效激活。
长期以来,农村居民以传统散居为主,土地浪费现象严重。为此,赣榆实施促进农民向城镇集中的政策。修建城区新居工程和农村新型社区,分层次地引导农民向城镇转移和因地制宜集中居祝政府必须拿出大量财政资金或者向银行融资,也可以通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但无论以何种方式都将产生巨大的金融投资需求。
统筹城乡发展的重点是实现城乡公共服务体系一体化,要求以县城和区域产业集约中心镇为重点,建设道路交通、港口、水库、电力、电信、供气、供水、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以农村新型社区为重点,完善农村自来水、污水、垃圾收运处理等生活服务设施。农村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农业科技推广等也需要大量投入。由于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毕竟有限,大部分资金需求将最终转向金融市常
推动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建议
农村商业银行应成为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主体,农发行应成为政策性支农的典范。作为农村金融的主要力量,农商行应该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以“本土人才+引进人才”的模式,为农村金融注入新生力量。二是合理利用资金,争取城市反哺农村;三是设计开发符合农村现阶段市场需求的新型金融产品。加强与人民银行的支付清算系统和征信系统联通,获取较全面的农户和农村企业的信息,进一步规范借款人信用评价方式方法,将基于计算机模型的信用评价结果引入信贷审批流程,以此降低经营中的风险。农业发展银行主要是为支持农业发展设立的,在扩大政策性贷款业务的同时,适度发展商业性贷款业务,特别是发挥其在推动农业产业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方面的作用。
国有商业银行应该依托平台对农村金融有所作为。近年来,赣榆投融资平台将赣榆县的试验区“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与地方财政的资金实力有效融合,大手笔支持了临港产业区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延伸了整个农业产业链条。参与和协助政府完善城乡金融体系建设,支持了赣榆港口、东温庄水库建设,扶持了中小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自发组建互助型机构,放大信用额度,提高能力。国有商业银行应该一方面在城乡结合部、发达小城镇设摊布点,依托赣榆投融资平台等,参与农村土地储备、整理、转让、流转开发等,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相关项目开发、运营环节的金融产品创新,拓展新的业务机会。另一方面,与农商行等地方性金融机构合作。发挥电子银行、移动支付等新业务优势,改善农村支付环境。
农村及保险体系建设应为农村金融“添薪助燃”。探索创新方式,与县域沿海农村金融需求“合拍”。在政府出资建立基金或机构的同时,在自愿参与的前提下构建农户联保、个体工商户联保、企业联保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农业机构。依托和借助保险、财政作用,创设“农户+保险”和“财政补贴+保险”等模式;扩大农户和农村企业可用于贷款抵押的财产和权利范围。试行“大农业险”方式,将比较受欢迎的一般性商业保险与传统的农业保险相结合,再将农村建房险、农用车辆险等针对农村特殊情况设立的险种纳入,设计出多样的险种组合,实现“以险养险”。继续探索政策性保险模式,形成有效分散风险的机制。探索“龙头企业+农户”的模式以及各种各样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动农户投保的模式,建立城乡信贷与农业保险相结合的银保互动机制。
推动民间资本活跃农村金融市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培养良好金融生态环境。鼓励并规范民间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金融体系。建立区域企事业和个人征集信息共享机制、信用奖惩机制,实现金融、工商、税务、质检、司法等多部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提高信用违约主体的处置和惩罚力度。建立农村金融发展激励机制。一是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涉农信贷产品的研发,建立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内部考核机制。二是政府部门建立考核激励和政策扶持机制。首先各级政府出台农村金融发展考核奖励办法,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其次要建立农村金融发展风险补偿机制,对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成绩突出的金融机构给予税率优惠。适当降低支农创新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率,改革支农贷款利率形成机制等,使金融机构能够根据自身经营成本和管理能力自主定价,实现利率覆盖经营风险和成本。
统筹县域沿海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区实质是促进县域沿海城乡要素流动,消除城乡对立和分割,实现城乡互补融合、协调发展和共同繁荣。近年来,江苏赣榆县按照“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新镇区新社区集中、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思路,强力推进城乡统筹,置身于此的金融部门获得了双方互动多赢,主要表现:
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成为主流,实现了土地、金融等各生产要素的有效配置。加大园区经济投入,先后共投入贷款近12亿元,培育赣榆县出口泥鳅出口示范区,以海水养殖为主的海湾现代渔业产业园,以蔬菜、果品、观光农业为主的农业产业园。支持重点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投入40000万元支持东温庄水库工程项目;投入115800万元,支持赣榆港区6000亩物流园区路网、堆尝货运信息中心等工程。2013年1至7月,为城乡安居工程建设投入资金492000万元;投入30000万元,支持以成片林建设为核心,突出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尝试采用BOT、BT融资模式,近年来运作城乡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资金18.3亿元,苏海公司发行10亿元企业债券。
农村不断变化的金融需求
在统筹城乡背景下,赣榆城镇金融投资需求旺盛、农村金融需求抑制的非均衡状态得到较大改变,农村金融投资需求受到极大刺激,由以前单一的保障性金融需求转变为多元化的发展性金融需求。
随着土地规模集约经营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不断发展,基于公司、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的规模化生产、机械化作业的生产方式变革,需要大额农业贷款、农业机具租赁、农业生产保险、结算支付等金融服务,农村生产性金融被有效激活。
长期以来,农村居民以传统散居为主,土地浪费现象严重。为此,赣榆实施促进农民向城镇集中的政策。修建城区新居工程和农村新型社区,分层次地引导农民向城镇转移和因地制宜集中居祝政府必须拿出大量财政资金或者向银行融资,也可以通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但无论以何种方式都将产生巨大的金融投资需求。
统筹城乡发展的重点是实现城乡公共服务体系一体化,要求以县城和区域产业集约中心镇为重点,建设道路交通、港口、水库、电力、电信、供气、供水、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以农村新型社区为重点,完善农村自来水、污水、垃圾收运处理等生活服务设施。农村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农业科技推广等也需要大量投入。由于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毕竟有限,大部分资金需求将最终转向金融市常
推动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建议
农村商业银行应成为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主体,农发行应成为政策性支农的典范。作为农村金融的主要力量,农商行应该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以“本土人才+引进人才”的模式,为农村金融注入新生力量。二是合理利用资金,争取城市反哺农村;三是设计开发符合农村现阶段市场需求的新型金融产品。加强与人民银行的支付清算系统和征信系统联通,获取较全面的农户和农村企业的信息,进一步规范借款人信用评价方式方法,将基于计算机模型的信用评价结果引入信贷审批流程,以此降低经营中的风险。农业发展银行主要是为支持农业发展设立的,在扩大政策性贷款业务的同时,适度发展商业性贷款业务,特别是发挥其在推动农业产业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方面的作用。
国有商业银行应该依托平台对农村金融有所作为。近年来,赣榆投融资平台将赣榆县的试验区“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与地方财政的资金实力有效融合,大手笔支持了临港产业区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延伸了整个农业产业链条。参与和协助政府完善城乡金融体系建设,支持了赣榆港口、东温庄水库建设,扶持了中小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自发组建互助型机构,放大信用额度,提高能力。国有商业银行应该一方面在城乡结合部、发达小城镇设摊布点,依托赣榆投融资平台等,参与农村土地储备、整理、转让、流转开发等,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相关项目开发、运营环节的金融产品创新,拓展新的业务机会。另一方面,与农商行等地方性金融机构合作。发挥电子银行、移动支付等新业务优势,改善农村支付环境。
农村及保险体系建设应为农村金融“添薪助燃”。探索创新方式,与县域沿海农村金融需求“合拍”。在政府出资建立基金或机构的同时,在自愿参与的前提下构建农户联保、个体工商户联保、企业联保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农业机构。依托和借助保险、财政作用,创设“农户+保险”和“财政补贴+保险”等模式;扩大农户和农村企业可用于贷款抵押的财产和权利范围。试行“大农业险”方式,将比较受欢迎的一般性商业保险与传统的农业保险相结合,再将农村建房险、农用车辆险等针对农村特殊情况设立的险种纳入,设计出多样的险种组合,实现“以险养险”。继续探索政策性保险模式,形成有效分散风险的机制。探索“龙头企业+农户”的模式以及各种各样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动农户投保的模式,建立城乡信贷与农业保险相结合的银保互动机制。
推动民间资本活跃农村金融市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培养良好金融生态环境。鼓励并规范民间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金融体系。建立区域企事业和个人征集信息共享机制、信用奖惩机制,实现金融、工商、税务、质检、司法等多部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提高信用违约主体的处置和惩罚力度。建立农村金融发展激励机制。一是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涉农信贷产品的研发,建立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内部考核机制。二是政府部门建立考核激励和政策扶持机制。首先各级政府出台农村金融发展考核奖励办法,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其次要建立农村金融发展风险补偿机制,对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成绩突出的金融机构给予税率优惠。适当降低支农创新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率,改革支农贷款利率形成机制等,使金融机构能够根据自身经营成本和管理能力自主定价,实现利率覆盖经营风险和成本。
统筹县域沿海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区实质是促进县域沿海城乡要素流动,消除城乡对立和分割,实现城乡互补融合、协调发展和共同繁荣。近年来,江苏赣榆县按照“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新镇区新社区集中、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思路,强力推进城乡统筹,置身于此的金融部门获得了双方互动多赢,主要表现:
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成为主流,实现了土地、金融等各生产要素的有效配置。加大园区经济投入,先后共投入贷款近12亿元,培育赣榆县出口泥鳅出口示范区,以海水养殖为主的海湾现代渔业产业园,以蔬菜、果品、观光农业为主的农业产业园。支持重点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投入40000万元支持东温庄水库工程项目;投入115800万元,支持赣榆港区6000亩物流园区路网、堆尝货运信息中心等工程。2013年1至7月,为城乡安居工程建设投入资金492000万元;投入30000万元,支持以成片林建设为核心,突出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尝试采用BOT、BT融资模式,近年来运作城乡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资金18.3亿元,苏海公司发行10亿元企业债券。
农村不断变化的金融需求
在统筹城乡背景下,赣榆城镇金融投资需求旺盛、农村金融需求抑制的非均衡状态得到较大改变,农村金融投资需求受到极大刺激,由以前单一的保障性金融需求转变为多元化的发展性金融需求。
随着土地规模集约经营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不断发展,基于公司、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的规模化生产、机械化作业的生产方式变革,需要大额农业贷款、农业机具租赁、农业生产保险、结算支付等金融服务,农村生产性金融被有效激活。
长期以来,农村居民以传统散居为主,土地浪费现象严重。为此,赣榆实施促进农民向城镇集中的政策。修建城区新居工程和农村新型社区,分层次地引导农民向城镇转移和因地制宜集中居祝政府必须拿出大量财政资金或者向银行融资,也可以通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但无论以何种方式都将产生巨大的金融投资需求。
统筹城乡发展的重点是实现城乡公共服务体系一体化,要求以县城和区域产业集约中心镇为重点,建设道路交通、港口、水库、电力、电信、供气、供水、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以农村新型社区为重点,完善农村自来水、污水、垃圾收运处理等生活服务设施。农村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农业科技推广等也需要大量投入。由于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毕竟有限,大部分资金需求将最终转向金融市常
推动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建议
农村商业银行应成为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主体,农发行应成为政策性支农的典范。作为农村金融的主要力量,农商行应该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以“本土人才+引进人才”的模式,为农村金融注入新生力量。二是合理利用资金,争取城市反哺农村;三是设计开发符合农村现阶段市场需求的新型金融产品。加强与人民银行的支付清算系统和征信系统联通,获取较全面的农户和农村企业的信息,进一步规范借款人信用评价方式方法,将基于计算机模型的信用评价结果引入信贷审批流程,以此降低经营中的风险。农业发展银行主要是为支持农业发展设立的,在扩大政策性贷款业务的同时,适度发展商业性贷款业务,特别是发挥其在推动农业产业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方面的作用。
国有商业银行应该依托平台对农村金融有所作为。近年来,赣榆投融资平台将赣榆县的试验区“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与地方财政的资金实力有效融合,大手笔支持了临港产业区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延伸了整个农业产业链条。参与和协助政府完善城乡金融体系建设,支持了赣榆港口、东温庄水库建设,扶持了中小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自发组建互助型机构,放大信用额度,提高能力。国有商业银行应该一方面在城乡结合部、发达小城镇设摊布点,依托赣榆投融资平台等,参与农村土地储备、整理、转让、流转开发等,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相关项目开发、运营环节的金融产品创新,拓展新的业务机会。另一方面,与农商行等地方性金融机构合作。发挥电子银行、移动支付等新业务优势,改善农村支付环境。
农村及保险体系建设应为农村金融“添薪助燃”。探索创新方式,与县域沿海农村金融需求“合拍”。在政府出资建立基金或机构的同时,在自愿参与的前提下构建农户联保、个体工商户联保、企业联保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农业机构。依托和借助保险、财政作用,创设“农户+保险”和“财政补贴+保险”等模式;扩大农户和农村企业可用于贷款抵押的财产和权利范围。试行“大农业险”方式,将比较受欢迎的一般性商业保险与传统的农业保险相结合,再将农村建房险、农用车辆险等针对农村特殊情况设立的险种纳入,设计出多样的险种组合,实现“以险养险”。继续探索政策性保险模式,形成有效分散风险的机制。探索“龙头企业+农户”的模式以及各种各样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动农户投保的模式,建立城乡信贷与农业保险相结合的银保互动机制。
推动民间资本活跃农村金融市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培养良好金融生态环境。鼓励并规范民间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金融体系。建立区域企事业和个人征集信息共享机制、信用奖惩机制,实现金融、工商、税务、质检、司法等多部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提高信用违约主体的处置和惩罚力度。建立农村金融发展激励机制。一是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涉农信贷产品的研发,建立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内部考核机制。二是政府部门建立考核激励和政策扶持机制。首先各级政府出台农村金融发展考核奖励办法,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其次要建立农村金融发展风险补偿机制,对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成绩突出的金融机构给予税率优惠。适当降低支农创新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率,改革支农贷款利率形成机制等,使金融机构能够根据自身经营成本和管理能力自主定价,实现利率覆盖经营风险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