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可以调整么?
文 / 鹤轩
2019-12-13 14:54:43
来源:亚汇网
自2015年7月1日起,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一)自2015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下简称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14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 (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以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未超过限额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超过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 (三)自2015年7月1日起,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四)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执行期限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2015年7月1日至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