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太保(601601))联合太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保私募)共设南京太保二期大健康产业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京太保二期大健康产业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太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刘龙),出资额为12.01亿元,经营范围包含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等。目前,该公司由中国太保、太保私募共同持股,具体持股比例未披露。
文 / 若雨
2022-12-14 22:16:23
来源:亚汇网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太保(601601))联合太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保私募)共设南京太保二期大健康产业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京太保二期大健康产业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太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刘龙),出资额为12.01亿元,经营范围包含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等。目前,该公司由中国太保、太保私募共同持股,具体持股比例未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