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我们按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的保单账户价值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以下方式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时的保单账户价值×到达年龄对应的给付比例系数
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到达年龄
给付比例系数
0-17周岁 100%
18-40周岁 160%
41-60周岁 140%
61周岁及以上 120%
其中,到达年龄指的是被保险人原始投保年龄,加上当时保单年度数,再减去1后所得到的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