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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

文 / 鹏涛 2020-05-20 18:52:19 来源:亚汇网

   产品特色

   ◆保障终身 体现保险真谛

   ◆享受分红

   每年享受保单分红,分享阳光经营成果,阳光成长,与您共享

   ◆保额可增 契合人生不同阶段的保障需求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给付等值于基本保险金额的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若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3周岁,则我们改按下表所示比例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身故时被保险人的年龄给付金额占基本保险金额的比例

   不满1周岁

   25%

   满1周岁但不满2周岁 50%

   满2周岁但不满3周岁

   75%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您有权参与本公司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分配。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我们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

   我们会向您寄送每个保单年度的分红报告,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

   您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

   (1)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本公司,按我们每年确定的利率储存生息,并于您申请或本合同终止时给付。

   (2)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交保险费,如果抵交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交保险费,但该余额不计利息。

   交费期满后,抵交保险费方式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

   (3)购买交清增额保险:根据被保险人当时的年龄,将红利作为一次交清的净保险费,增加基本保险金额。

   如果您在投保时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若选择变更红利的领取方式,需填写变更申请书并经我们审核同意。红利领取方式的变更不影响按原领取方式已分配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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