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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银利丰保年金保险(分红型)

文 / 鹏涛 2020-05-21 22:20:36 来源:亚汇网

   在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

   本主险合同的生存保险金包括以下三项:

   特殊生存年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的第五个保单周年日与第六个保单周年日生存,我们每年将按您所支付的首期保险费乘以特殊生存年金给付比例给付一次特殊生存年金。“特殊生存年金给付比例”的取值如下:

   交费期间

   特殊生存年金给付比例

   1年 20%

   3年 50%

   5年 100%

   10年

   100%

   生存年金

   自本主险合同的第七个保单周年日起,至本主险合同满期前的最后一个保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于每个保单周年日生存,我们每年将按您所支付的首期保险费乘以生存年金给付比例给付一次生存年金。“生存年金给付比例”的取值如下:

   交费期间

   生存年金给付比例

   1年 2%

   3年 5%

   5年 8%

   10年

   20%

   满期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内身故,我们将按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和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相比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保单红利的确定

   本主险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享有参与分配我们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权利。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保单红利是不保证的,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零。

   我们会向您寄送每个保单年度的红利通知书,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

   保单红利的领取

   红利领取方式为现金领取。

   保单红利派发日期

   红利公布日为每年的6月1日。若进行红利分配,红利派发日为保单周年日。

   当本主险合同效力在红利派发日之前因合同解除、给付等原因终止,我们不支付当年度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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