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以下二者中的较大者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i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的保单账户价值;
(2)被保险人身故时累计已交保险费扣除累计已给付的养老年金及累计部分领取金额。
养老年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在每年达到保单周年日时生存且本合同有效,我们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以下二者中的较小者向受益人给付养老年金:
(1)当时保单账户价值的1%;
(2)累计已交保险费的20%。
给付后保单账户价值等额减少,保单账户价值不得低于我们规定的最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