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的通知
广大居民朋友们:为确保全县城乡居民能及时缴纳2021年度医疗保险费,及时享受医保待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期限:
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限为:2020年9月至12月31日,最迟不超过2021年2月28日。以户为单位参保的从2021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非以户为单位参保的,从缴费的下月起享受医保待遇,除规定的特殊情形外,超过缴费期限的,中途不受理参保,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二、缴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80元,困难群众享受相应减免。
三、缴费方式:
可通过银行柜台、银行pos机、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湘税社保APP、微信小程序代征代缴。
广大居民朋友们,按时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关乎您的切身利益和家庭幸福,请及时缴费。
邵阳县医疗保障局 邵阳县税务局
2020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