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正在访问亚汇网香港分站,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法规。

银行理财产品协议条款埋伏笔

文 / 芳芳 2015-12-04 15:12:15 来源:亚汇网

  余额约15万亿元的理财资金在投资者与银行之间高频流转,然而,维系双方关系的却可能是一个充满了不确定的“敞口合同”。

  近日,有关数十款银行理财产品被银行单方面提前终止的消息受到了广泛关注,而银行提前终止的法律基础——“合同约定银行有权单方终止”也受到了质疑。《证券日报》记者近日查阅大量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即理财产品合同)发现,银行在涉及合同核心内容的很多方面都留有“伏笔”。

  合同法资深律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类合同类似于法务实践中的敞口合同,叠加了N个不确定性,更可怕的是这种不确定背后的权利方几乎全部是银行。”

  “我们的合同都是统一格式的,不可能按您要求单独变更条款,除非您选择不在我们银行购买理财产品,”理财经理面对记者的暗访时底气十足,“其实各家银行的条款都差不多,您在哪家银行也都不能变更条款。”

相关新闻

加载更多...

排行榜 日排行 | 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