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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了,存贷比!

国务院正式取消存贷比

6月24日,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其中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删除了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比例不得超过75%的规定,将存贷比由法定监管指标转为流动性监测指标。执行20年后,存贷比将被正式从《商业银行法》中删除,这意味着,... 存贷比的存在是商业银行为了维护金融的稳定性,防止兑付危机的发生。如今国务院下令取消存贷比,多少会影响到商业银行的管理和发展。但更多的是增加了银行对自己资金的自主权,而且能进一步推进托行业的转型。

2015-06-25 第262期

【监管取消】实施超20年存贷比监管指标终松绑

所谓银行存贷比就是商业银行贷款总额比上存款总额。从银行的角度来看,如果存款很多贷款很少,就意味着它成本高收入少,这样的银行盈利能力就较差。举例来说,假如一家银行收到100元存款,一年至少需要支付2.25元利息,若按照原规定最多贷出75元,以基准利率5.10%计算,一年赚3.825元利息,这样利差收入就是1.575元;如果能贷出80元,银行一年的利差收入就有1.83元,所以银行都希望取消存贷比规定。   

从老百姓的角度来看,取消商业银行存贷比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有利于贷款申请人更容易地获得贷款。但从另一个角度,也就是银行抵抗风险角度看,银行存贷比例不宜过高。因为银行还要应付广大客户日常现金支取和日常结算,如果存贷比过高,就会导致银行的支付危机。

【众说纷纭】取消存贷比正当时

“关于存贷比的存废,业界讨论了若干年,应该说上世纪90年代《商业银行法》制定之初存贷比发挥了一定作用,但随着银行业市场化逐步推进,其必要性越来越低,近年来也存在不少争议。此时提出取消,从市场条件和舆论来讲时机都已成熟。”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说道。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宗良介绍,之所以中国有“存贷比”一说,乃是上世纪90年代的具体背景下,为了防止银行过度扩张信贷的风险而设立,“如果没有这个存贷比指标,当时市场化程度没有现在这么高的情况下,可能确实存在银行过度放贷的冲动。存贷比在那个时代作为一个约束指标制约了这种非理性冲动。”

时过境迁,存贷比75%上限的限制已越来越不能适应经济和金融的发展。

“特别是目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而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应该说还不充分,这一状况虽然不能说是贷存比直接带来的,但客观上的确形成了一些制约。”宗良坦言。

 为解决这一困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于2014年7月发布《关于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的通知》,以帮助商业银行将更多的信贷资源用于支持实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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