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 二十多年的股票发行审核制度
文 / 芳芳
2015-11-23 09:49:05
来源:亚汇网
6月被证监会开除并移送司法机关的李志玲,曾在证监会发行部任处长职。其被查原因,系丈夫违规买卖股票。
8月初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的原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局长李量,曾负责创业板发行审批多年,其被查原因,系因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等问题。8月末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刘书帆,亦在证监会发行部任处长职,其被查原因,系利用职务便利,帮助某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事项顺利通过证监部门发审会,并帮助该公司股票价格维持稳定并上涨。同时,利用自己获得的内幕消息,非法获利。
而之后被查的原主席助理张育军、副主席姚刚,以及近日被带走的习龙生,在过去的多年里,都在中国证券发行体系中,拥有强有力的话语权。直接操刀改革的姚刚,在业内还有“保荐之父”的俗称。
回顾上世纪90年代初,沪深交易所相继成立,证券市场全国统一的股票发行审核制度随后在1993年正式建立。
初期阶段,股票发行实行审批制,监管部门对股票发行额度严格控制,企业上市需要经过两级行政审批,即首先向其所在地政府或主管中央部委提交额度申请,经批准后报送证监会复审。行政主导的审批制先后经历了“额度管理”和“指标管理”两个阶段。彼时,证监会不但会对企业的质量、前景进行实质审查,还会对发行股票的规模、价格、发行方式、时间等作出具体安排。
2000年后,股票发行开始实行核准制,一直延续至今。
2001年3月17日,证监会宣布取消股票发行审批制,正式实施股票发行核准制下的“通道制”,“通道制”即核准制的第一个阶段。到2005年1月1日“通道制”被废除,但其改变了由行政机制遴选和推荐发行人的做法,使主承销商在一定程度上承担起股票发行的风险,同时也获得了遴选和推荐股票发行人的权利。
也由此开始了核准制的第二个阶段,就是保荐制。2003年底证监会颁布《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正式推出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
保荐制度、发审制度、承销制度,三大制度构成了核准制的基础制度。不过,因为核准制依然有明显的审批痕迹,证券市场发展壮大的同时,也积累了许多痼疾,长期以来饱受各方诟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