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局批复宁波开展境外并购外汇管理改革试点
文 / 芳芳
2015-06-01 11:02:54
来源:亚汇网
在提供外汇便利的同时,为防范可能风险,试点办法规定了企业申请境外并购外汇登记时,必须对项目真实性和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作承诺;办理外汇登记和资金汇出后,督促企业继续到相关部门履行相应的境外并购申报和审批程序,使境外投资行为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在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后,需要及时报备和确认;如果没有获得批准,必须限时撤回资金。
此次宁波境外并购外汇管理改革试点的开展,将更大程度地便利我市企业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及时抓住有利时机对境外优质资产实施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