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至6月底我国外汇储备为3.69万亿美元
文 / 芳芳
2015-07-22 12:36:40
来源:亚汇网
问、外汇储备按照SDDS进行数据发布具体有哪些内容?
答:外汇储备按照SDDS进行的数据发布,包括“官方储备资产”和“国际储备与外币流动性数据模板”两部分。“官方储备资产”包括了外汇储备、基金组织储备头寸、特别提款权(SDR)、黄金、其他储备资产等五个项目,其中“外汇储备”这一项目对应我们过去公布的国家外汇储备规模;“国际储备与外币流动性数据模板”包括官方储备资产和其他外币资产、外币资产预定短期流出净额、外币资产或有短期流出净额、备忘录等四个表格。
在发布频率上,两部分数据均按月发布,其中“官方储备资产”一般不晚于每月初第7日发布上月数据,“国际储备与外币流动性数据模板”一般于每月底发布上月数据。由于本次是首次发布,我们同时发布了两部分数据,便于大家对照,以后将会分别按照相应的时间要求进行发布。
在统计方法上,完全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统一标准开展相关数据统计。
问、对比过去公布的国家外汇储备规模,这次公布的数据有哪些要点?
答: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这次公布的外汇储备与过去公布的国家外汇储备规模口径完全一致。过去我们公布的国家外汇储备规模已经是按照SDDS的相关方法与标准进行统计的。截至2015年6月底,我国外汇储备为3.69万亿美元。
(2)新增公布了其他外币资产。截至2015年6月底,央行其他外币资产为2329亿美元。
(3)调增了黄金储备规模。截至2015年6月底,我国黄金储备规模为5332万盎司(折合1658吨)。
问:按SDDS公布数据后,外汇局是否有进一步扩大外汇储备信息透明度的考虑?
答:近年来,外汇储备信息透明度不断提高。我们通过外汇局网站、新闻发布会、媒体专访、专家座谈会等各种形式,以及外汇局的“年报”、“国际收支报告”等方式不断对外发布外汇储备相关信息。外汇储备信息披露完成从GDDS到SDDS升级,也是我们按照国际标准进一步提升外汇储备信息透明度的新举措。
今后,我们将继续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和国际规范,综合考虑外汇储备资产安全和经营操作的需要,进一步做好提高外汇储备信息透明度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