兑换外币可不必去银行 拟开展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
文 / 林静
2011-09-14 21:59:58
来源:亚汇网
所谓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是指境内非金融机构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在试点区域或城市为个人办理的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货币兑换业务。其中,个人包括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外币包括外币现钞、旅行支票等。此前,只有有这项业务的银行才能办理本外币兑换,个人和公司无权经营这项业务。
据了解,2009年1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扩大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的通知,将浙江省纳入试点地区之列。在此之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08年8月批复在北京市和上海市开展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
国家外汇管理局温州市中心支局表示,基于进一步提升温州良好涉外窗口形象的考虑,同时我市作为著名的侨乡,有较强的个人本外币兑换需求,因此拟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设立货币兑换公司,如以国资或民资的形式,在侨乡、涉外专业市场、开发区等区域,设立货币兑换公司;或由已开办业务的国内货币兑换公司,来温开设连锁机构;或以合作、并购辖内外币代兑机构的方式,成立货币兑换公司等。
据业内人士介绍,货币兑换公司面对个人客户,可以说是外汇市场的“零售商”,它的业务为双向兑换,市民既可以用人民币现钞兑换外币,也可以持有外币兑换人民币。由于货币兑换公司会储备大量的外汇,所以它可以使客户方便快捷地兑换本外币,不用像在银行那样排长队,但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货币兑换公司由合作银行进行业务辅导和业务支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根据自身的服务能力状况选择挂牌交易的货币种类,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汇价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行制定挂牌交易汇价。目前外汇市场上常见的九大币种:美元、日元、欧元、澳元、港币、加元、瑞士法郎等都可以兑换。
货币兑换公司的成立,将有望彻底清除外汇“黄牛党”。业内人士认为,以前外汇市场上之所以“黄牛”泛滥,是在严格的外汇管制下的特殊产物。现在,个人5万美元以下的购汇不需要任何证明,今后随着货币兑换公司的成立,购汇将更加方便,市民完全没必要通过黄牛高买低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