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金融一线消息,据贵州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因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保费被罚款57万元。
同时,王冶蒙(时任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业务总监)因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被警告并罚款12万元;曾丽[时任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运营服务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因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保费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陈正英[时任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银行保险销售支援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因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杨绍鸿(时任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总经理)因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王冶蒙(时任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业务总监)
贵金罚决字〔2025〕12号
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
警告并罚款12万元
贵州金融监管局
2
曾丽[时任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运营服务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副经理(主持工作)]
贵金罚决字〔2025〕13号
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保费
警告并罚款4万元
3
陈正英[时任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银行保险销售支援部副经理(主持工作)]
贵金罚决字〔2025〕14号
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
警告并罚款1万元
4
杨绍鸿(时任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总经理)
贵金罚决字〔2025〕15号
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
警告并罚款7万元
5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贵金罚决字〔2025〕16号
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保费
罚款5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