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特色
1.
限期投入高额返
本产品按整数保险费定额限期投入,助您合理安排资金。自您购买本产品后,在第5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按照已支付的保险费的20%给付鑫享金。
2.
生存年金连连返
自您购买本产品后,自第6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98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止,在每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一次生存年金。
3.
现金分红财富添
本产品的红利分配方式为现金红利,红利留存于我们的红利账户中,并按每年公布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您可申请领取此账户中的资金。
4.
保单贷款融资便
在您急需资金时,您可通过保单质押贷款(贷款比例高达现金价值的80%)或者减保等方式获取资金。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我们按以下约定承险责任:
鑫享金
在本合同第5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按照您已支付的保险费的20%给付鑫享金。
生存年金
自本合同第6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98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止,在每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一次生存年金。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照您已支付的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我们按照您已支付的保险费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已支付的保险费”的含义:本条所述“已支付的保险费”指您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若发生减保,在计算已支付保险费时,减保前已支付的保险费将按减保比例相应减少。
保单红利
保单红利的分配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有权参与我们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分配。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我们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保单红利是不保证的。我们每个保单年度会向您提供红利通知书,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
保单红利的领取
红利留存在我们的红利账户,按我们每年公布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并于您申请或本合同终止时给付。
在本合同终止前根据您的申请给付红利的,给付金额不超过累积到上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的累积红利。发生身故给付、合同解除等合同终止情形的,给付累积到上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的累积红利,但若您在上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至合同终止期间已经领取过红利,我们将予以扣除。
申请领取红利,须凭保险合同和您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