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年金
自第5个保单周年日起至本合同期满日前最近一个保单周年日,如果被保险人于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本公司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每年给付一次年金。
具体年金给付比例如下表:
年金领取首年
年金领取续年
6%
前一年给付比例+1%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期满,本公司将按本合同的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与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现金红利
一、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有权参与本公司的分红保险业务的盈利分配。所有的红利分配是本公司根据每个会计年度的分红保险业务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的,是非保证的。
二、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且本合同有效,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现金红利分配方案,并采取邮寄的方式向您寄送年度分红业绩报告,本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向您实际分配盈利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全部可分配盈利的70%。
现金红利的领取方式
一、
您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
(一)现金领取;
(二)累积生息:即将现金红利储存在本公司,按照本公司当年公布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利的方式计息。您可以在任何时候提取累积的红利,或者在本合同效力终止时一并提取。
二、
如果您在投保时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本公司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保单红利领取方式的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您可以填写保全业务申请书凭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向本公司申请变更现金红利领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