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汇网首页 | 网站导航 | 论坛 注册

高速公路将长期收费

交通部:高速公路拟将长期收费

记者从交通运输部获悉,《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今日向社会征求意见,拟对收费期限作出调整:政府收费高速公路偿债期按实际偿清债务所需时间确定,各省实行统借统还;特许经营高速公路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详细】

今天上午,交通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宣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拟对高速公路实行长期收费。人民日报整理的主要内容为:政府收费高速公路偿债期拟按实际偿清债务所需时间确定,不受期限限制,各省实行统借统还【详细】

去年底,很多地方无视沸腾民意,擅自延长到期收费公路收费年限;彼时,舆论曾愤怒地拿起法治理念与契约精神的大棒,斥责高速公路延期收费是“有权就任性”。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副司长魏东今日介绍,《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从提高收费公路的设置门槛、调整收费期限等八个方面作出修订。政府收费公路中的高速公路实行统借统还,修订后的《条例》不再规定具体的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债务的原则,以该路网实际偿债期为准确定收费期限。

又想起来,前不久公布的2014年收费公路统计公报,收支平衡结果为负1571.1亿元,而2013年度这个数字仅为负661亿元。仅过一年时间,收费公路亏损就扩大了两三倍。在此背景下,神奇的A股路桥企业竟没一家因为亏损戴上ST的帽子!虽然收费公路亏损数据遭到舆论质疑,但相关部门并不准备告诉公众,这些巨亏都落到了谁的头上,又具体体现为哪些可见的现象。现在回想起来,不断扩大的亏损数字,大概也是在为长期收费新政“预热”吧?

现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届满,必须终止收费。政府还贷公路在批准的收费期限届满前已经还清贷款、还清有偿集资款的,必须终止收费。两个“必须终止收费”,并不存在任何例外情况。现在倒好,部分收费公路刚刚进入到期免费的当口,马上翻篇来了个“拟将长期收费”,这该让公众怎样去想?可以理解为说话不算数吗?在依法治国的维度上,耳光响亮的新法彻底否定旧法,算是“科学立法”吗?

先是特许经营高速公路“经批准可以超过30年”;完了之后,被政府收回,与其他政府收费公路统一收费;再完了之后(最后一条政府收费公路也被“统借统还”结束),长期实行养护管理收费。——这样的安排,也许有通过经济手段限制高速公路车流,让高速公路继续保持高速的考虑;无论是美国的例证,还是国内现有那些已经免费通行的高速公路,似乎并不支持这个长期收费的理由【详细】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拟对高速公路实行长期收费。主要内容为:政府收费高速公路偿债期拟按实际偿清债务所需时间确定,不受期限限制,各省实行统借统还;特许经营高速公路经营期一般不超30年,届满后与偿债期政府收费公路统一收费;偿债期、经营期结束后,高速公路实行养护管理收费。

去年底,很多地方无视沸腾民意,擅自延长到期收费公路收费年限;彼时,舆论曾愤怒地拿起法治理念与契约精神的大棒,斥责高速公路延期收费是“有权就任性”。奇怪的是,交通部门却并未对此采取任何纠正动作。现在回想起来,原来是早就有了对高速公路实行长期收费的打算,相关部门是在拿尚未通过的新条例的尺子,丈量现行条例下的违法行为。

又想起来,前不久公布的2014年收费公路统计公报,收支平衡结果为负1571.1亿元,而2013年度这个数字仅为负661亿元。仅过一年时间,收费公路亏损就扩大了两三倍。在此背景下,神奇的A股路桥企业竟没一家因为亏损戴上ST的帽子!虽然收费公路亏损数据遭到舆论质疑,但相关部门并不准备告诉公众,这些巨亏都落到了谁的头上,又具体体现为哪些可见的现象。现在回想起来,不断扩大的亏损数字,大概也是在为长期收费新政“预热”吧?【详细】

高速拟长期收费 网友质疑收费的依据在哪

7月21日,交通部发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提到高速拟长期收费。修订稿确立不规定固定的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债务的原则以实际偿债期为准。一石激起千层浪,高速拟长期收费引来网友关注,有网友质疑,养路费不是用燃油附加税代替了吗?再收费的依据是什么?不过也网友网友认为高速收费是应该的,免费的高速缺乏维护,道路质量很快就降低,直到荒废。

据中国证券网报道,7月21日,交通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向社会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修订稿确立收费和收税长期并行的两个公路体系发展模式,不规定固定的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债务的原则以实际偿债期为准。

修订稿确立了“用路者付费,差别化负担”的原则,以兼顾保障不同用路群体利益。【详细】

市场聚焦

外汇新闻

黄金市场

主要货币对

货币分析

联系我们
邮箱:tougao@yahui.hk
版权声明:亚汇网原创策划,欢迎转载或报道,但请注明出处。违者必究
出品:亚汇网专题频道
之夏

网页评论